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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集


1. 前言


  去爱那不配的和没用的人吧。去爱那散发恶臭、破衣烂衫、满身油污的人吧。

  去真心问候那丑陋可笑的人吧,尽管他以人性之名,把他黏稠的信任、他死鱼般的手交给了你,还把他那狗的目光投向了你。

  爱那像猪和鸡一样的人吧,尽管他们正欢快地跑向那动物占据的油腻腻的天堂

  爱那突然来到你身旁的人吧,尽管她身着母牛睡衣按照家畜的习性,开始永无止境地倒嚼牧草球。


2. 野牛


  时间堆积。一座千年的细末垒成的小山,一座沙粒之钟,一片运动中的冰碛: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野牛

  在愤怒地把旷野留给我们之前,动物们进行了最后次攻击,一大群野牛铺开来前进着,仿佛地平线上的冲车。它们中的每一头都气势如山,却又紧实地结成一体,变换着队形,像地壳的更变;或是像一场贴地而行的风暴,涌着团团乌云。

  人并没有被那角、蹄与厚唇的波涛卷走,而是埋伏着,射出一箭又一箭,于是一头又一头的美洲野牛倒下直到某一天,它们只剩下寥寥几头时,便躲到了第四纪的最后的牲口圈里。

  我们和它们签订了我们的帝国所拟定的和平协议。战败了的粗壮的牛向我们奉上了它们的反刍类动物的秩序,以及它们全部的肉和奶。我们们还为它们加上了轭。那场所有人的胜利为我们留下了奖赏:我们身体中所余的最后力量,便来自于野牛。

  因此,为了表达崇高的敬意,代表我们所有人的那个原始人在阿尔塔米拉洞穴里借野牛的形象完成了他最好的画作。


3. 鸵鸟


  鸵鸟的脖子发出竭力的嘶吼,仿佛那是猥琐的管风琴上的一根风管,毫无保留地宣扬着自己被修饰过的赤裸的肉身。(它虽然极度缺乏灵气,但还是用整个身体奏响了一系列以羞耻与无耻为主题的放肆变奏。)

  它不是小鸟,是襁褓之中的巨大的小雏鸟。是超短裙和低胸衣的最佳着装代表。它虽然总是半裸着,却从不吝啬于展示自己的一身破布,仿佛那是浮夸的华服,过时也只是表面上而已。如果优雅贵妇的羽毛“不再流行了”,她们便会欢喜地用鸵鸟的美德和它俗气的衣衫裹起自己的贫乏:这种鸟虽然会装饰自己,却永远都不忘暴露它最私密的丑陋之处。在这种情况下,它即使不把头埋起来,也至少会把眼睛闭上,好“对来者视而不见”。它们的放肆无可比拟,面对食物时来者不拒的态度闪闪发亮,它们总是把送到眼前的东西吞个精光,为自己良好的食欲随意送上消费品。

  凌乱的、性感的、骄傲的鸵鸟极佳地展示出了优雅身姿失态后的样子,它总是不知羞耻地移动着,跳着一种诱人的恐怖舞蹈。因此,当宗教裁判所的法官在不正派的女人头上插上羽毛,让她们在广场裸体游行,以此进行讽刺或消遣享受时,我们自然也就不会奇怪了。


4. 昆虫


  我们是一种可怜的昆虫,整个种群由处于顶端的雌性统治,她们精力旺盛、嗜血成性,数量又少得可怕有一只雌虫就有二十只弱小痛苦的雄虫。

  我们永远都在逃。雌虫在我们的身后追,而我们,出于对安全的考虑,会把所有的食物留在她们贪得无厌的颚前。

  但恋爱的季节改变了事物的秩序。她们会散发出不可抵御的香气,于是我们会无力地跟着她们,走向必临的死亡。每一只芳香的雌虫身后都有一队苦苦哀求的雄性追随者。

  当雌虫察觉到已经有足够数量的候选者后,节目就开始了。我们一只又一只地跳到她身上。她敏捷地躲开进攻,开始撕碎自己的情郎。在她忙于吞下他时,一个新的追求者又扑上来。

  就这样一直到最后。当雌虫疲惫了,有些烦了,没有力气把骑在自己身上享乐的雄虫的头咬下来时,她便会和这最后一只幸存者完成结合。

  她会在自己那布满情色尸体的战地上以胜利者的姿态休憩好一阵。之后把一大袋卵挂在旁边的树上。那里又会诞生一大群受害者,还有注定与他们相配的刽子手。


5. 猫科动物

  

  狮笼中取出唐娜·胡安娜手套的人;依靠纯粹而伟大的灵魂使两只猛兽不敢靠近的堂吉诃德2;平静而寡言的安德鲁克里斯(那头狮子已经不记得荆棘的刺了)3;被迫将头塞进饥饿尖牙之间的殉教基督徒4;在没有皮鞭也没有折叠椅的情况下把一个三明治塞进森林之王的嘴里,从而毁了一场马戏团表演的阿希洛斯子爵。以上诸君让驯兽师变成了最为人所不齿的职业之

  事实上,雄狮威严可怖的外表让它不堪重负:它的身子就像与外立面极不相称的楼体,和它的灵魂样,都很像狗,很瘦弱。它能作为食肉动物继续生存全靠某些属下替它做刽子手。雄狮不合时宜地出现在野外的盛宴上,它的卓尔不群使得同桌食客纷纷逃离。之后,它会心怀愧疚地独自吞下那剩余的、它从不曾亲自捕获过的猎物。若是只靠这残羹剩肉混日子的话,在林中游走的狮子早就全被关起来,在没必要安装的粗栏杆后噬咬马的股骨和肋骨了。

  总之,它们从来都没有大理石刻出来的,还有铜铸的狮子那么幸福,甚至没有令人生畏的马戏团海报上所印的狮子那么幸福。缺少狮鬃的狮子需要自己去寻找食物。于是老虎、黑豹和金钱豹毋庸置疑地显示出了它们的优势,因为它们会在吓跑农场胆小的看管人、袭击畜群时锻造出它们的传奇故事。

  我们没有驯养所有种类的猫科动物只是出于对它们的体积、利用率和喂养成本的考虑。我们满足于养猫它吃得少,而且在记起自己的出身时,会给我们留下轻轻的抓痕。只有一些东方的王子奢侈地养着大型的猫科动物,它们像火车头似的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打猎时像猎犬一样有用,并且会吞掉一半的皇室预算,要是它们高兴了开始上爪子抓,那任何一个骨架上多余的肉都会被剥个精光。


6. 猫头鹰


  把猎物吞下之前,猫头鹰会用意念消化一下它们。如果不把一整只老鼠的每个部位先弄清,它是不会动口的。它爪中颤抖的佳肴的现在,会先在它的意识中逐渐成为过去,这就敲响了序曲,开启了它关于缓慢的肠内变化的分析运算。在我们眼前的是一段经过深思熟虑的理解吸收过程。

  它的钩爪尖利地插入猎物,直接抓住它,而后开始实践自己独特的知识理论。我们不知道那些东西本身(啮齿类、爬行类或飞行类动物)是如何落入它手中的。也许是通过某个瞬间的本能的隐形爪击;也许要归功于它颇具逻辑的守候,因为在我们的想象中,猫头鹰总是静态的主体,很内向,对追击与擒拿式的捕猎并没有多少热情。谁能保证在鸟喙敏捷地闭合之后,这些凑巧到来的生灵面前没有通向虚无的幽森迷宫和黑暗的演绎推理?去理解猫头鹰就等于接受了这个前提。

  它是和谐的绣花羽毛组成的塔尖,支撑着一个希腊隐喻;它是不祥的阴暗时钟,在灵魂之上刻下了中世纪巫术的某个钟点:这就是这种禽鸟的双面形象,它总在傍晚起飞,并且一直是西方哲学书籍的最佳装饰画

7. 熊


  狼怀有分明的敌意,猴子则恭顺得低贱,它甚至可以亲切友好地在我们的桌上吃早餐,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是熊的有节制的友好,它可以跳舞,可以骑自行车,但也可以越过界把我们搂进怀里撕碎。如果我们手里没有拿着块蜂巢的话,很可能可以和它们建立起一段保有距离的友谊。像它摇摇晃晃的脑袋一样,它的灵魂也在被奴役和起来造反之间摇摆。这种特质的一个标志是它的毛发:如果是白色的,它就残忍嗜血;如果是黑色的,它就亲切善良。幸运的是,熊在表达不同的精神状态时用的都是灰和棕的色调。

  在树林中遇见过熊的人都知道,它们在看见我们时,会立刻站起来,像是在观察和问候。(接下来会怎样只取决于我们。)如果是女人,那就没什么可怕的,因为熊对她们怀有源于先祖的敬意,这清楚地展现了它们的原始男性的特质。不管它们多成熟多健壮,总是保有一些婴儿的东西:没有任何一个女人会拒绝生下一只小熊。不管怎样,少女的卧室中总有那么一只,毛茸茸的,像是母性的一个幸福预兆。

  让我们承认吧:我们和他们共同拥有一个穴居的过往。洞熊的化石是最多的,它的分布陪伴着所有史前人类的迁徙旅程。如今,熊洞仍旧是所有猛兽居所中最舒适的。拉丁人和日耳曼人都曾祭拜熊,并使用它名称( Ursus和Bera)的变体为一系列圣徒、英雄和城市奉上了名字。


8. 鼹鼠


  长期经验使农业专家得出结论,他们认为对付鼹鼠唯一有效的武器就是洞。得在敌人自己的系统里抓住它们。

  今天,在与鼹鼠的对抗中,一些人使用了与火山中心相连的洞。鼹鼠十几只十几只地落入其中,不用说,它们得不到宽恕,都会被烧焦。

  这样的洞都有一个无辜的外表。短视的鼹鼠很容易把它们搞混。更确切地说,因为某种深层吸引力的引导,它们更偏爱这些洞。我们能看到鼹鼠们排着庄严的队列向那可怖的死亡进发,为它们总是挤作一团的习性安上了一个生硬的结局。

  最新的证明表示,在每六公顷被入侵的土地上挖这样一个决定性的洞就够了。

9. 骆驼科动物


  大羊驼的毛发轻薄柔软,但它纤细的长发却被山中刚硬的大风刻成了一绺一绺的,它会在高山上高傲地散步,昂着长的脖子,好让自己的双眼被远方的景致填满,让自己精致的鼻子吸入更高处的、经过极致过滤后的稀薄空气。在一片与海面齐平的炽热地域中,骆驼贴地而行仿佛一只石棉做的小舟,四到缓缓地划着沙丘的浪,任凭沙漠里的风击打着实心的驼峰之帆。

  为口渴的人,骆驼在它布满山岩的体内保存着最后一条湿的矿脉;为孤独的人,柔软的、浑圆的、纤柔的大羊驼模仿看一位幻想中的女士的步态与优雅。


10. 斑马


  斑马很把自己耀眼的外表当回事,当它知道身上布满条纹时便愤怒不已。

  它受困于自己光亮的围栏,活在由不被理解的自由所造的飞驰的牢笼里:“我不会服侍你们

  它骄傲地宣扬着自己桀骜不驯的本性。在放弃了所有试图束缚它的手段之后,人类开始尝试溶解斑马不可驯服的部分他们把它塞到可耻的实验里,想让它与驴和马交配。但一切都是徒劳。条纹和不驯的性子在斑驴以及杂交斑马身上都没有被抹除。

  斑马和野驴跟拟斑马一样,让人类失去了控制马类秩序的力量,这让它感到很愉快。有多少犬类的兄弟,像狼、쓰林狼还有土狼,对我们来说是永远无法被驯服的?

  让我们观察一下斑马吧,只做这一件事。没有任何动物可以把填满一张皮的可能性发挥到这般极致。馋嘴的斑马吞吃着非洲平原的草料,它深知,无论是阿拉伯骏马还是纯血统宝马都不能拥有如此浑圆的臀部、如此细腻的蹄子和和嘴。只有普氏野马,这种洞穴壁画艺术中幸存下来的马种,才能与斑马那种形式上的精巧微洁上边。

  身上明显的特点并不能让斑马满足,它们仍旧在饶有兴致地无限发展个体间的差异,没有一匹斑马的条纹和另一匹的一样。匿名的奇蹄目动物,在四处展示着巨大的、能将它们区分开来的指纹:每一匹都有条纹,但是各有各的特点

  的确,在为儿童表演的马戏团的场地上,许多斑马会很配合地转个两三圈。但有一点也不假,那就是它们这么做是忠于自己的物种精神的,它们所跟随的,是自已骄傲炫耀的原则。

11. 鹿


  在空间和时间之外,鹿走着,带着敏捷的迟缓,没有人知道它们怎样更好,是在静止中还是运动里呢,它们将这二者结合得那么好,让我们不得不把它们放进永恒里。

  不管它们是迟滞怠惰还是精力充沛,总是能不断地改变自然的边界,完善我们对时间、空间以及对运动物体的移动轨迹的看法。它们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解决那古老的悖论的。鹿同时是阿喀琉斯和乌龟,同时是弓和箭:它们奔跑着,却永远追不到自己;它们停下来,有些东西却永远留在身外继续疾驰。

  鹿不能静下来,它像幽灵一样前进,无论是在真实的森林还是在传说中的树林:圣·乌贝托遇到的角间有十字的鹿或是喂养赫诺薇瓦·德·布拉班德2的鹿。不管在哪看到它们,雄鹿和母鹿都是一对美妙的爱侣。它是绝佳的猎物,所有人都想捕到它,哪怕只是用眼睛。胡安·德·耶皮斯3和我们说它飞得太高了,高到可以捕猎成功,他指的不是俗世的鸽子,而是那深刻的、不可企及的、飞翔的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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